安徽财经大学留学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校政字〔2017〕164号
(经2017年11月3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依据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留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体制
第一条 安徽财经大学国际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是留学生教学管理的决策机构,日常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执行。
第二条 安徽财经大学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实行双轨制。插班学习的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独立编制成班的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
第二章 课程设置与教学
第三条 课程设置以培养目标为导向。安徽财经大学留学生培养目标为:较为熟练地掌握汉语,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中国经济、地理与文化,具有专门知识的应用型人才。因此,课程设置主要包括语言、国情通识、专业课及实践课程。
第四条 插班学习的留学生课程设置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独立编制成班的留学生课程设置由国际教育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方案,经国际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五条 插班学习的留学生课堂教学由任课教师按照既定教学安排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应适度兼顾留学生学习情况。
第六条 独立编制成班的留学生课堂教学应根据留学生学习的整体情况独立编制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语言课和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按教学课时两倍计算。其他研究生课程,第一次授课时,教学工作量按教学课时五倍计算;再次授课时,教学工作量按教学课时三倍计算。
第七条 留学生需遵从安徽财经大学关于课堂教学的相关管理规定。任课教师要强化留学生考勤管理,对于缺课严重的留学生应及时将缺课情况报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部门;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部们应根据反馈情况及时对缺课严重的留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第八条 插班教学的留学生所学课程为单独课程号,单独成绩计算标准,单独考核模式。独立编制成班的留学生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决定。
第九条 课程考核主要采用课程结业论文或课程期末作业模式;不适宜采用结业论文或期末作业模式考核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课程考核方式。
第十条 授课教师的成绩填报可采用纸质填报模式,国际交流中心提供成绩填报表,教师填报成绩并签名后,将成绩提交给学生日常教学管理部门。
第四章 毕业论文
第十一条 留学生毕业论文指导由指导教师负责。插班学习的留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助教由学生所在学院确定;独立编制成班的留学生指导教师由国际教育学院确定。
第十二条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论文写作需达到条理清晰、语言流畅、言之有物。
第十三条 留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语言为汉语(经导师同意,也可用英语写作);本科生毕业论文不少于6000字,研究生毕业论文不少于15000字。
第十四条 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应对留学生进行修学过程全程指导。留学生在校学习的第一学期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工作量为240课时/人,分别在留学生的第二、三、四学期核定计算。
第五章 答辩与学位授予
第十五条 插班学习的留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独立编制成班的留学生答辩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组织。
第十六条 留学生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
第六章 其它事宜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2017级以后招收的留学生,2017年前招收的留学生按惯例执行。
安徽财经大学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