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经3月19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沈俊同志任法学院组织员(正处级),免去其法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王浩同志任法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主持工作),免去其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关于沈俊和王浩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9 浏览次数: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