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信林等同志校聘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1   浏览次数: 224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417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廖信林任经济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士杰任经济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全任金融学院副院长;

邢孝兵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

丁宁任国际贸易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旺盛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汪金龙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夏万军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戴道明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徐勇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博任会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利芳任会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彭现美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秦立建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葛先园任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海任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焕明任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院长;

李小胜任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国彬任艺术学院院长;

许心宏任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平任文学院院长;

吴利琴任文学院副院长;

李雪红任文学院副院长;

朱松林任文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福成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

汪先平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姜同仁任体育教学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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