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西校区摩托车、电瓶车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西校区摩托车、电瓶车的交通管理,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凡今后进入西校区摩托车和电瓶车将实行凭证入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统计需要出入西校区的本部门教职工及其家属所拥有的摩托车、电瓶车信息。
二、西校区务工人员的车辆由所在用工部门负责统计。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7月5日前,将统计的电子表格及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保卫处治安科,以免给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四、我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录入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统一发放通行证,因各种原因造成漏报,将不再给予补录。若在统计时间结点后购买的摩托车、电瓶车可在办理通行证时凭行驶证或购买发票予以录入系统。
东校治安科办公室:1号行政楼,电话:3177852
西校治安科办公室:东大门北二层,电话:3112093
电子版发送至:chenmu1997@163.com
保卫处
201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