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6-26   浏览次数: 481

 

 

 

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让学生在大学初期学习阶段,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学校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转专业工作,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三、学生报名条件

    在校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5分;

    2.非职教师资、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入学时按艺术类招收的学生仅能申请艺术类其他专业。

    四、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不超过相应年级专业人数10%。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由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状况申报,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数的10%,并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批准。

    五、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学生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向所在学院工作小组提交申请表。

    2.审查和报送。学院工作小组在第13周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汇总并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初审。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14周将各个学院报送的名单汇总并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六、加试

    1.申请转向经、管、理、工四大类学科相关专业的学生需加试微积分(上、下)和外语,申请转向文、法两大类学科相关专业的学生需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外语。

    2.学校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统一组织加试课程考试,并对外公布考试成绩。

    七、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1.确定转出学生名单。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对外公布后,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学生第一学年考试课平均成绩与加试课程平均成绩分别占70%与30%的原则,确定各个专业转出学生名单,并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2.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各个专业转出学生名单公布后,由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入围学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各个专业接收转入计划,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对外公布,接受监督。

    3.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批准。

   八、转入学生的管理

    1.学生专业申请获准后,教务处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统一对被批准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其学籍纳入转入学院在校生统一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由转入学院负责。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申请毕业。

    3.转入前学生已修课程的规格和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则成绩有效,计算相应学分,否则应继续修读;转入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合格,但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学分,可冲抵公共任选课学分,最高按2学分记。

    4.转出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开设微积分课程的学生,成功转专业的,加试时的微积分成绩可以作为转入专业微积分课程的分数,并获得相应学分;未成功转专业的,加试时的微积分课程学分可冲抵公共任选课学分,最高按2学分记。

    5.已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到教务处办理补退改选。

   九、申诉及处理

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学生申诉。

    十、其它

    1.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有关规定予以缴纳。

    2.学生最多可以申请三个转入专业。

    3.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要求放弃转专业,须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1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否则,学生必须到转入专业学习。

    4.转出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开设微积分课程的,学生可以选择旁听。

    5.本办法自2008级普通本科学生开始施行。

    6.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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